2026年8月1日至3日,三天之内,山东省纪委监委和四川省纪委监委分别通报了两起省部级以下干部的"双开"决定。济南市政府原副市长谢堃和乐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策鸿,两人的通报措辞中各有一处极为相似的表述。
谢堃: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
王策鸿: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购买股票谋取私利并利用职权为其提供帮助。
一个是放贷收息,一个是买股票赚钱。表面上看,都是合法的民商事行为。借贷有借有还,股票买卖更是市场经济常态。但放在受贿罪的审查框架下,这两种手法恰恰是近年司法实践中重点打击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型隐性腐败。
先看谢堃案的基本事实。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认定,谢堃在担任济南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资金申请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中"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被单独列出。谢堃1973年5月出生,历任济南市发改委副主任、市中区人民政府区长、济南市发改委主任,2021年任济南市副市长,2026年3月2日被查,4月23日被免去副市长职务。
再看王策鸿案。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认定,王策鸿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在土地收储、项目取得等方面谋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购买股票谋取私利"被列为违纪违法事实之一。
两种手法看似不同,法律实质是一样的:利用职权为对方谋利,再通过一个看起来合法的交易行为收受好处。
放贷收息型受贿的审查要点在于利率。正常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年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予以支持。但如果领导干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利率显著高于市场水平,而借款人恰好有请托事项,这种"利息"就可能被认定为贿赂款。
司法实践中的审查逻辑通常包括几个层面。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资金是否实际交付。利率是否显著高于同期市场水平。借款人是否具有请托事项,领导干部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借款人谋利。借款人是否有真实的资金需求,还是为了输送利益而刻意借款。如果这几个层面的审查都指向"以借贷为名行贿赂之实",那么超出正常利息部分就会被认定为受贿数额。
买股票赚钱型受贿的审查逻辑类似但有差异。关键在于股票交易的条件是否公平。如果领导干部以明显低于市价的价格从管理和服务对象处受让股票,或者由请托人承担亏损而领导干部享受收益,这种"交易"就不再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更隐蔽的手法是所谓的"干股"。领导干部不出资或以象征性价格取得股权,待股票升值后卖出获利。如果利用职权为股权出让方谋利在先,这种获利就具备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
两起案件还涉及一个共同的法律问题:受贿数额如何认定。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386条援引第383条的量刑档次: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策鸿案通报使用了"数额特别巨大"的表述,对应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量刑档。谢堃案通报使用的是"巨额财物",具体数额有待后续起诉书披露。
在放贷收息型受贿中,受贿数额的认定有几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全部利息认定为受贿数额,因为整个借贷关系都是权钱交易的伪装。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将超出正常市场利率的部分认定为受贿数额。目前司法实践中更倾向于后者,即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市场民间借贷利率为基准,超出部分认定为贿赂款。
买股票型受贿中,受贿数额通常以交易时股票市价与实际交易价格的差额认定。如果是以"干股"形式取得的,受贿数额按取得股权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后续升值部分作为孳息处理。
谢堃案和王策鸿案还折射出一个趋势:反腐审查正在从直接收受现金、房产等传统形态,向更加隐蔽的"合法形式掩盖"型延伸。除了放贷收息和买股票,实务中还出现过以合作投资为名分红、以书画雅贿为名输送利益、以劳务报酬为名支付高额讲课费等多种变体。
最高法、最高检2016年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明确规定,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以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受贿数额。
这条司法解释为审查"以民商事外观掩盖权钱交易"型受贿提供了直接依据。但实务中的难点在于,如何证明行为人主观上的受贿故意。放贷的人可以说不知道利率高了,买股票的人可以说不知道买便宜了。这就需要结合资金流向、请托事项的时间线、双方关系背景等间接证据来构建证据链。
谢堃3月2日被查,8月3日被双开,调查历时五个月。王策鸿的具体被查时间未在通报中披露,但8月1日通报双开,调查周期同样不短。这种时间跨度说明,隐性腐败的调查取证比传统受贿更为复杂。
两起案件均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续起诉书和法院判决将揭示更多细节,包括具体的放贷利率、股票交易条件、请托事项内容以及最终认定的受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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