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这是最高审判机关首次就AI纠纷出台专门裁判规则,共五部分二十四条。意见回应了AI换脸、大数据杀熟、仿冒名人带货、自动驾驶等一系列新争议。本文拆解这份文件的核心条款,并讲清它对企业合规和个人维权的实际影响。
过去几年,AI生成内容大量进入日常生活。有人用换脸技术编造他人黄谣,有人用合成人声冒充专家荐股,还有平台靠算法给用户差别定价。这类行为该按什么法律定性,各地法院尺度不一。最高法这次出台意见,就是把分散的审判经验提炼成统一规则。
第一,AI换脸拟声侵权。未经同意,用AI生成可识别他人身份的数字形象或合成人声,构成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声音权益。受害者遭受难以弥补损害的,可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第二,大数据杀熟担责。经营者用算法对消费者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仿冒名人带货按欺诈处理。AI假冒名人直播卖货,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第四,模型训练使用已公开个人信息,个人未明确拒绝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一般不认定为侵权。但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仍须取得同意。
第五,自动驾驶事故明确赔偿主体。辅助驾驶或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按产品责任或交通事故责任规则确定赔偿。
这份意见对内容平台和电商影响最直接。平台过去常以技术中立为由推卸责任,现在行不通了。AI虚拟人不是虚假宣传的挡箭牌,使用AI形象营销的主体要承担广告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任。对普通用户来说,被换脸造谣、被算法杀熟,都有了更明确的索赔依据。
企业做AI产品,训练数据要留痕,告知和授权机制要补上。电商用AI主播,话术和功效宣传不能越线。个人发现被换脸、被冒名,先固定证据,再向法院申请禁令或起诉。涉及著作权、商标争议的,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把权属和使用边界理清楚。
问:AI生成的内容算谁的作品,著作权归谁?
答:现行规则下,AI生成内容若体现人的独创性安排,可受著作权保护,权利归创作者。纯粹由AI自动生成、无人实质性干预的,一般难以构成作品。
问:遭AI换脸造黄谣,当事人该如何维权?
答:先截图录屏固定证据,再向平台投诉下架。损害紧迫的,可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造成名誉或精神损害的,可另行起诉索赔。
问:遭平台大数据杀熟,消费者能告吗?
答:能。意见明确大数据杀熟造成损害的要担责。你要保留同一商品不同账号价差截图、订单记录,作为差别待遇的证据。
问:公司用AI训练模型,怎么避免侵犯个人信息?
答:对未公开信息须取得同意。对已合法公开信息,应在隐私政策明示用途,给用户拒绝渠道。涉及敏感信息的,建议做合规评估后再处理。
2026年最高法AI纠纷审理意见解读,讲清换脸杀熟仿冒带货的裁判规则与维权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新华社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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