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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涉电信诈骗关联犯罪,这些红线正在收紧
来源: 时间:2026-10-18

一、导读(新规速览与本文看点)

新规速览:两高一部意见释放什么信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发布相关意见与司法解释,对诈骗数额认定、境外诈骗管辖、关联犯罪竞合处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等作出细化。对深圳企业而言,这不是遥远的刑事话题,而是与账户管理、业务合作、员工行为直接相关的合规信号。

从近年的规范演进看,打击重心已从单一的诈骗实行行为,逐步延伸到引流推广、技术支持、支付结算、账户供给等外围环节。规范文件之间相互衔接,形成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评价网络。企业若仍以「只要不直接骗人就没问题」的旧思路看待风险,容易在业务扩张中留下缺口。

本文看点:三个层次读懂新规

本文从规范背景、核心条款、本地影响三个层次展开。重点不在背诵条文,而在理解办案逻辑的变化。读者可据此判断:哪些日常经营动作可能被纳入刑事评价,哪些内部管理漏洞需要提前修补。

文章同时结合粤港澳大湾区跨城经营的实际场景,梳理企业账户、合同审核、员工行为三条风险线,并给出可落地的合规动作。阅读时不必追求记住每一个数额标准,先建立「资金链条可追溯、交易背景可说明」的基本意识,更为实用。

地域视角:为何深圳企业更需关注

深圳市场经济活跃,商事纠纷与资金流转频密,涉诈关联犯罪的风险往往隐藏在正常交易外观之下。粤港澳大湾区跨城、跨境业务多,账户与人员流动快,一旦被关联,企业自证清白的成本会明显上升。

深圳企业法律事务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业务模式创新快于内部制度更新。新业务上线时,收款路径、合作方资质、第三方代付安排常常先跑起来,制度随后补。这种节奏在民事领域尚可通过补充协议修补,在刑事评价中却可能被解读为审核缺位。提前把规则讲清楚,比事后解释更省成本。

重点提示: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数额标准与生效时间,均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布的文本为准。本文仅作框架性解读,不替代正式文本。

二、新规出台背景

电信网络诈骗的态势变化

电信网络诈骗已从单点作案转向链条化运作。话务、引流、资金转移、技术支持分工明确,跨境特征明显。传统以诈骗实行行为为中心的打击模式,难以覆盖外围帮助环节。

远程非接触式作案使被害人分布广、证据分散,管辖与取证面临现实困难。规范层面需要回应这些变化,于是有了相关意见与司法解释的细化。办案机关在实践中还发现,部分涉案人员并非职业犯罪群体,而是被小额报酬吸引、对法律后果缺乏认知的普通人,这使预防性规范的价值更加突出。

从证据形态看,电子数据成为主要证据类型。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平台日志、设备信息,构成认定行为与主观认知的基础。证据的完整性、提取程序的合法性,直接影响事实认定。企业若在日常经营中形成规范的电子档案,在需要说明时便有据可依。

从单一打击到全链条治理

治理思路逐步转向全链条。诈骗实行行为之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罪名被纳入重点。电话卡、银行卡「两卡」成为打击抓手。

这一转向对企业提出新要求。企业不再只是潜在的被害方,也可能因账户出借、业务审核不严而被评价为关联环节。全链条治理的逻辑在于,切断诈骗得以运转的每一个支撑点。资金通道被压缩,引流渠道被清理,技术接口被规范,诈骗的成本随之上升。

对深圳企业而言,需要留意的是「业务中立」并不当然等于「责任豁免」。提供支付通道、技术支持、推广服务的主体,若对异常情形缺乏基本审查,可能被要求说明自身行为的正当性。审查动作是否留有记录,往往成为区分的关键。

宽严相济政策的落地需要

政策强调区别对待。对组织者、骨干成员依法从严,对受诱骗、参与程度浅、主动退赃的人员依法从宽。宽严的边界需要可操作的判断标准,这正是司法解释与意见着力细化的部分。

宽严相济并非简单的从轻或从重,而是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悔罪表现作出分层处理。对企业和个人来说,理解这一政策的意义在于:事前的合规动作与事后的配合态度,都可能影响最终评价。但任何从宽情节的认定,都以事实与法律为依据,不存在可以预设的结果。

重点提示:背景理解的关键词是「全链条」与「区别对待」。企业合规的重点,是把自身从可疑链条中清晰剥离出来。

三、核心条款重点解读

诈骗数额认定与证据规则

数额认定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档次。实践中,电子数据、资金流水、被害人陈述相互印证成为常态。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的证据规则更强调数据完整性与提取程序合法性。

企业若涉及资金流转,账目留痕的完整性直接影响后续说明能力。以官方通报与裁判文书披露的认定方式为准,具体标准以正式文本为准。需要提醒的是,数额认定并非简单的流水加总,还涉及既遂未遂、重复计算、被害人对应关系等技术问题。企业财务档案若能清晰对应每一笔款项的业务背景,说明效率会明显提高。

在证据规则层面,电子数据的原始存储介质、提取过程、完整性校验,都是审查要点。企业日常使用的业务系统若具备操作日志与权限管理功能,在需要还原交易过程时更具说服力。反之,依赖个人社交账号完成关键沟通、缺乏归档的做法,会增加事后举证的难度。

境外诈骗与管辖问题

境外作案带来管辖与取证难题。规范对境外诈骗的管辖连接点、证据转化作出安排。跨境业务企业在深圳较为集中,若合作方涉及境外主体,交易背景审查应更审慎。

需要说明的是,管辖规则的具体表述以正式发布的司法解释文本为准,不宜凭片段信息推断适用结果。企业在跨境合作中,可重点关注合作方的注册信息、实际经营地、收款账户归属地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出现明显偏离时,应有核实动作并留存记录。

实践中,境外因素的介入往往使交易链条拉长,中间环节增多。每一层中间方都应留下基本的身份与资质材料。材料不必复杂,但要能够回答「对方是谁、为何由其收款、货物或服务如何交付」这三个基本问题。

关联犯罪竞合与「两卡」打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行为交叉时如何区分,是办案中的常见争点。主观明知的程度、介入时间、获利方式往往成为判断关键。

「两卡」犯罪仍是打击重点。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与银行卡,即便未直接参与诈骗,也可能被追究责任。企业账户管理若流于形式,风险随之放大。对公账户因额度较高、外观正规,一旦被用于过渡资金,涉及的流水规模往往更大,说明难度也更高。

从实务角度看,企业应区分「正常业务收付」与「代他人收付」。前者有合同、发票、交付记录支撑,后者往往只有口头约定或简单指令。对后者保持警惕,是账户管理的基本要求。财务人员对异常指令的复核权,应在制度中明确,而非依赖个人判断。

宽严相济的具体适用

从宽情节通常围绕参与程度、认罪态度、退赃退赔、初犯偶犯展开。从严情节则指向组织、指挥、多次实施、造成重大损失等。退赃挽损与被害人保护在政策中被反复强调。

对涉案企业而言,配合调查、主动说明资金去向、协助挽回损失,属于可以积极作为的方向。但需要明确,任何情节的认定由办案机关依法作出,不存在可以事先承诺的处理结果。企业能做的,是把能够证明自身行为正当性的材料准备充分。

重点提示:关联犯罪的辩护与合规空间,集中在主观明知与参与程度两个维度。事前留痕比事后解释更有价值。

四、对深圳企业/市民的影响

对深圳企业的账户与交易管理

企业账户是资金链条的关键节点。账户出借、代收代付、异常频繁的小额分散转账,都可能触发关注。财务制度若缺少复核环节,风险难以被内部发现。

建议将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背景审查写入流程,并保留完整记录。深圳商事纠纷多发,规范的交易档案在民事与刑事两个场景下都有用处。具体可从三个动作入手:一是新客户建档时留存营业执照与联系人信息;二是大额或异常交易设置复核节点;三是定期核对账户流水与业务台账的一致性。

对集团化经营的企业,还需注意关联主体之间的资金往来。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之间的调拨若缺乏书面依据,在外部审查时容易被误读。补充内部资金往来协议、明确计息与结算安排,是成本较低的预防措施。

对员工个人行为的约束

员工个人出租银行卡、参与所谓「跑分」,企业未必知情,但可能波及企业声誉与账户。内部告知与承诺机制值得建立,明确禁止性行为及后果。

深圳刑事案例中,不少涉案人员起初只是出借账户获取小额报酬,对后果缺乏认知。普法提示应具体到行为,而非停留在口号。例如明确告知:不以个人名义为他人代收代付、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不参与来源不明资金的转账操作。

员工行为管理的难点在于边界。企业不宜过度介入个人生活,但对与业务相关的资金操作应有明确规范。将禁止性要求写入员工手册、在入职与年度培训中重复告知,既是对员工的教育,也是企业自身管理尽责的体现。

对市民的日常提醒

市民层面,不出租出借出售两卡、不轻信境外高薪招工、不代他人转移不明资金,是基本红线。被害人保护机制在完善,及时报案与留存证据仍然重要。

日常场景中,还需留意以「兼职刷单」「代办贷款」「账户走账」为名的邀约。此类邀约的共同特征,是要求提供账户或代为转账并给予报酬。报酬与操作难度明显不匹配时,应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账户被异常使用,及时挂失、报警并保留沟通记录。

重点提示:企业防的是「被关联」,个人防的是「被利用」。两条线都指向同一件事:资金与账户的边界要清楚。

五、适用场景说明

业务合作中的尽职调查场景

与新客户建立合作,尤其是涉及跨境收付、第三方代付时,应核实交易背景。合同、发票、物流、沟通记录构成基础证据链。缺失环节越多,说明成本越高。

尽职调查的深度可与交易风险相匹配。常规业务核对主体资格与收款账户一致性即可;涉及跨境、第三方代付、预付款比例异常的交易,可增加实际经营地核实、最终受益人了解等动作。调查过程本身应留痕,形成书面记录。

需要避免两种倾向:一是完全不做核实,以「行业惯例」为由省略;二是核实流于形式,材料收集后不做比对。前者留下缺口,后者难以证明审查的实际效果。核实的关键在于发现不一致时是否有跟进动作。

账户异常与内部举报场景

账户出现异常流水,内部应有快速反应机制。冻结、核查、留痕、报告,步骤清晰。主动处置的记录本身即为合规态度的体现。

内部举报渠道的设置,应保证举报人能够安全反映问题。财务、业务、法务之间的信息壁垒,常使异常线索停留在单一部门。建立跨部门的异常交易会商机制,有助于在早期识别风险。处置过程中,对外沟通口径应统一,避免信息前后矛盾。

涉案后的配合与权利主张场景

一旦被调查,配合与权利主张并不矛盾。如实说明、提供材料,同时依法委托专业人员介入。具体程序以办案机关要求与正式法律文本为准。

配合调查不等于放弃权利。对调查范围、材料用途有疑问时,可通过合法途径了解。企业应指定专人对接,避免多头回应造成信息不一致。涉及员工个人的调查,企业应在合法范围内提供协助,同时尊重个人权利。

重点提示:场景化应对的核心是「事前有制度、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材料」。三类场景共用一套档案逻辑。

六、合规应对建议

制度层面:把红线写进流程

将两卡管理、客户身份识别、异常交易报告写入内部制度,明确责任岗位。制度不止于文本,需有执行记录与定期复核。

制度设计宜具体。例如明确哪类交易需双人复核、哪类客户需补充材料、异常情形向谁报告、报告后多久响应。责任岗位应到人,避免「集体负责」变成无人负责。定期复核可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一次,形成简要记录即可,不必追求形式繁复。

对跨境业务占比较高的企业,可在制度中单列跨境收付章节,明确收款账户归属地核实、第三方代付的审批路径。规则清晰,执行中的争议就少。

培训层面:让员工听懂后果

培训应围绕具体行为展开,说明出借账户、代收不明资金的法律后果。深圳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可结合本地案例作提示,以官方通报为准。

培训频次不必过高,但内容要更新。新规出台、新型手法出现时,及时补充提示。培训形式可采用短会、问答、情景演练等,重点是让员工记住几条明确的行为边界。培训记录留存,既是管理痕迹,也便于后续复盘。

对财务、销售、客服等接触资金与客户的岗位,可增加针对性内容。这些岗位处于风险识别的前端,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许多异常在早期即可被发现。

处置层面:建立快速响应

发现异常,先固定证据再对外沟通。必要时寻求专业支持。韩宝玉律师,前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审判经验,现在在北京百环律所深圳办案团队办案,其审判视角下的证据审查经验,对理解关联犯罪的认定逻辑具有参考价值。

快速响应的要点在于分工。谁负责冻结账户、谁负责整理材料、谁负责对外沟通,事先明确。处置过程中的每一步操作,都应形成简要记录。记录不必追求文采,能够还原时间、人物、动作、依据即可。

重点提示:合规不是增加负担,而是把「说不清」的部分提前说清。制度、培训、处置三环相扣,才形成闭环。

七、专业咨询引导

司法解释适用的理解边界

司法解释与意见的适用,需要结合行为时间、参与程度、主观认知综合判断。具体条文以最高法、两高正式发布的文本为准,网络流传的解读不宜直接作为行动依据。

条文适用中的时间效力问题也值得注意。行为发生时与处理时的规范可能不同,从旧兼从轻等原则的适用需结合具体情形。企业遇到具体问题时,宜对照正式文本逐条核对,避免以概括印象替代条文分析。

企业合规建设的推进方式

企业可先从账户与合同两条线自查,再逐步扩展到跨境业务与第三方合作。北京百环律所深圳办案团队在商事与刑事交叉领域提供法律支持,服务范围以正式委托为准。

自查可分三步:第一步梳理账户清单与收付路径,识别代收代付情形;第二步抽查合同档案,核对交易背景材料是否完整;第三步评估员工告知与培训的覆盖情况。每步形成简要结论,作为后续改进的起点。

个人与企业的行动清单

核查账户是否存在出借、代收情形

梳理跨境交易的背景材料

建立异常交易内部报告路径

对员工开展一次针对性告知

清单的价值在于可执行。每项动作都可设定完成时限与责任人,完成后留存记录。对个人而言,可对照检查自己是否曾为他人代收代付、是否出借过账户;对家庭中的年轻成员,也可作一次具体提醒。

重点提示:本文为普法解读,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判断。遇到具体问题,应以正式法律文本与专业意见为准。

联系方式: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深圳办案团队

办公电话:0755-22675856(工作日 9:00-18:00)

韩宝玉律师团队专线:1860303198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整层

官网: www.baihuanlvsuo.com

参考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相关意见与司法解释(具体条文以正式发布文本为准);公开法律法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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