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五件均为最高检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其中许某运输毒品再审抗诉案(检例第260号)因零口供与技侦证据两个标签受到关注。2026年9月,法治日报专访承办检察官,复盘了这起跨越十二年的案件。
2013年10月22日,许某从广州一家租车行租借轿车。次日他到东莞购买一套音箱,当晚到达廉江。两小时后,他继续驾车前往广西防城港。
23时34分许,许某在防城港收费站冲卡拒绝检查,随后在跨海大桥二桥头附近弃车逃走。侦查人员从车辆后备箱的音箱和黑色手提包中,查获甲基苯丙胺粉末3500余克、氯胺酮660余克。
2015年6月24日,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他拒不认罪,辩称车辆在廉江被朋友颠三开走,自己没有到过防城港。另查明,他在逃匿期间又实施了抢劫、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
2016年5月,防城港市检察院以运输毒品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公诉。2017年6月20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许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许某上诉后,广西高院以原审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重审期间出现一份关键鉴定。浙江某司法鉴定中心认为,监控抓拍的四张驾驶员照片不是许某所留。理由是面部深色点状印记存在差异。
2018年12月,防城港中院未采信这份意见,作出与原一审相同的判决。许某再次上诉。二审期间,广西检察院委托钦州公安物证鉴定所重新鉴定。新意见认为,照片上头面部黑点位置并不固定,不是稳定的人像特征。该特征不能作为同一认定或排除认定的依据。
2020年5月,广西高院认为在案证据不能推出运毒人是许某的唯一结论。法院撤销运输毒品罪的定罪量刑,改判有期徒刑十六年。
2021年1月,广西检察院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提请最高检抗诉。2022年3月,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同年9月,最高法指令广西高院再审。2023年8月,广西高院再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许某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死刑复核期间,许某承认受人指使运输毒品,最高法发回重审。2025年1月8日,广西高院重审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检例第260号明确了三条规则。第一,零口供运输毒品案要通过间接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审查重点包括毒品包装物上的指纹与DNA、手机基站定位、交通与监控轨迹、通话与转账记录。目的只有一个,确认被告人与毒品的时空伴随关系。
第二,技侦证据可以依法调取。对于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侦破的重大毒品案件,公安机关未随案移送证据材料。其他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的,检察机关应当调取。通话录音可以委托声纹鉴定,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认定作案人身份的依据。
第三,鉴定意见要作实质审查。对技术性证据应当围绕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审查。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提出意见。本案正是靠重新鉴定,推翻了那份排除许某的鉴定意见。
对涉案人员而言,沉默不等于安全。零口供案件的定案基础是客观证据。手机轨迹、监控记录、资金流水与通话记录相互印证时,拒不供述无法阻断认定。
对辩护律师而言,技术性证据是辩护的主战场。人像鉴定、声纹鉴定的检材来源、鉴定方法与比对特征,都有可质疑空间。本案中,一份鉴定意见被另一份鉴定意见推翻,说明鉴定并非不可撼动。
对家属而言,案件进入再审或者死刑复核阶段,诉讼程序并未终结。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死刑复核、再次发回重审,前后十二年。审判监督程序是重要的救济通道。
问:运输毒品罪大概会判几年?
答:运输毒品罪的刑罚与毒品数量直接挂钩。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数量较大但未达上述标准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查获甲基苯丙胺三千五百余克,属于最高档。
问:运输毒品罪第一次判决不服怎么办?
答: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日内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二审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本案就是通过两次上诉推动了案件变化。判决生效后仍不服的,可以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问:零口供的案子还能定罪吗?
答:可以。刑事诉讼法并不要求被告人必须供述。只要间接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排除合理怀疑,就可以认定犯罪事实。本案的定罪依据就是监控轨迹、手机定位、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的相互印证。
问:再审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答:再审申请要有法定事由,例如出现新证据、原判决主要证据被推翻。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也在其列。申请主体可以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检察机关认为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也可以提出抗诉。本案属于检察机关抗诉启动的再审。
最高检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许某运输毒品再审抗诉案2026年8月发布。本文解析零口供毒品案间接证据链构建与技侦证据运用规则。
许某案的价值不在结论,在过程。一审判死,二审撤销运输毒品罪,最高检抗诉后再次改判死缓,中间穿插两次发回重审和重新鉴定。它说明两件事。零口供不等于无法定罪,客观证据链完整就能锁定行为人。鉴定意见也不等于定论,实质审查之后,一份意见可能被另一份推翻。对毒品案件而言,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与真实性,永远比口供更值得较真。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60号,2026年8月发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案例发布与法治日报专访(2026年9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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