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里限制人身自由较轻的一种强制措施。很多深圳家属搞不清,到底该去哪个机关办。
其实申请机关跟着案件阶段走。侦查阶段找办案公安,审查起诉找检察院,审判阶段找法院。决定之后,统一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五种强制措施里较轻的一种。它不关看守所,让当事人在社会上等候处理。
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条件就能申请。比如可能判管制、拘役,或者徒刑但取保不致危险。
它不是无罪释放。只是换个方式等待,案件仍然在走程序。这点家属要分清楚。
先说结论。申请机关跟着案件阶段走。不同阶段,受理的机关不一样。
侦查阶段,案件由公安机关办。取保候审申请,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提出。市局办的,找市局相关支队。区分局办的,找对应的区分局。
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在检察院。申请向对应的检察院提出。市检察院办的案件,向市检察院申请。区检察院办的案件,向区检察院申请。
审判阶段,案件在法院。申请向法院提出。深圳中院或各区法院,按案件管辖对应。
所以深圳哪里办,没有统一窗口。先看案子走到哪一步,再去对应的机关申请。
这一点容易混。不管哪个机关决定取保,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的,自己执行。检察院、法院决定的,交给公安机关执行。
具体执行,一般由当事人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派出所做笔录,告知义务,监督遵守情况。
所以家属要分清。申请是一回事,执行是另一回事。申请后等决定,执行交给派出所。
申请取保,要去决定机关的办案窗口。侦查阶段去办案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或办案单位。
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去对应检察院或法院的诉讼服务窗口。具体地点,就是机关的办公地址。
律师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保证材料,在这些窗口办。家属可以委托律师,由律师代办。
有些家属跑错地方,去政务大厅问取保。那办不了。取保要去办案机关,不是普通政务窗口。
第一步,提交申请。嫌疑人、家属或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第二步,机关审查。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或不同意的,都给答复。
第三步,提供保证。同意取保的,要交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二选一,不能都不要。
第四步,执行取保。决定机关把手续交公安机关,派出所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管。
整个流程,法律有期限。机关收到申请,三日内要答复。超期不答复的,可以催问。
如果你是家属,准备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能证明关系的都行。
律师这边,准备执业证、律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还要写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书要写清楚理由。为什么符合取保条件,身体不好还是情节轻微,要讲明白。
涉及保证金的,要准备资金。保证金起点一千元,具体数额由机关根据案情定。
保证人要符合条件。与案子无关,有固定收入和住处,能履行保证义务。
材料齐了,申请当天就能交。机关审查后,三日内给结果。别拖,越早交越好。
韩宝玉律师,现在北京百环律所深圳办案团队办案。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审判经验。下文以裁判者视角拆解其中的关键。
取保审查,办案机关看三样。社会危险性大小,案件证据情况,有没有脱逃可能。这三样,决定批不批。
社会危险性是核心。有固定住所、固定工作,本地有家庭的,危险性相对低。机关更愿意批。
证据方面,事实清楚、定性明确的,取保阻力小。事实还有大疑问的,机关会谨慎。
身体原因也是常见理由。严重疾病、怀孕哺乳,符合法定情形,申请更容易过。
还有一个重点,律师的申请书质量。理由充分、材料扎实,比空口请求有用得多。
第一个错,以为取保要去一个固定地点。其实申请机关跟着阶段走,没有统一窗口。
第二个错,混淆决定和执行。决定是办案机关,执行是派出所。两件事别搞反。
第三个错,只问结果不备材料。申请要写理由、交保证。材料不齐,机关没法批。
第四个错,轻信包取保的承诺。任何人说包过,都是骗子。机关依法审查,没有包办。
Q:取保候审是去哪个机关办?
韩宝玉律师:看案件处在哪个阶段。侦查阶段,向办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审查起诉阶段,向对应检察院申请。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
深圳的案件,市局办的找市局,区分局办的找对应区分局。检察院、法院同理,按管辖对应。
所以没有统一的深圳办理点。先确认案子走到哪一步,再去对应机关申请。
家属别跑错。政务大厅、派出所都不直接受理申请。申请要去办案机关。
律师会帮你判断,案子现在归哪个机关管。找准了,申请才递得进去。
决定机关确认好,后面的执行、监管跟着走。一步错,后面都乱。
别在哪个环节卡住。律师带着走,你配合材料就行。
侦查阶段申请,去办案单位的法制部门。别直接冲承办民警,走窗口更规范。
检察院、法院阶段同理。找对应的诉讼服务窗口,材料递到对的地方。
Q:取保决定之后,由谁执行?
韩宝玉律师:不管谁决定的,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这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没有例外。
公安机关自己决定的,自己执行。检察院、法院决定的,交给公安机关执行。
具体执行,一般是当事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做笔录,讲义务,日常监督。
所以申请和执行要分清。申请找办案机关,执行等派出所通知。
家属接到取保决定,别急着找办案机关要人。等派出所办手续,依规释放或变更。
执行这一步,派出所是主角。有什么情况,跟派出所保持联系最稳。
派出所在当事人住地辖区。跨区的,按居住地确定执行所,不是办案地。
执行通知下来,当事人要去派出所报到。报到晚了,可能被疑脱管。
Q:申请取保要符合什么条件?
韩宝玉律师:法定条件有几种。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可以取保。
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也可以。这是最常见的一类。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的,符合情形也能取保。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也可以变更取保。
关键看社会危险性。危险性小的,机关更愿意批。危险性大的,难。
律师会评估,当事人符合哪一条。对照条件写申请,理由才站得住。
条件够的,尽早交申请。拖一天,人多在押一天,不划算。
情节轻微的,比如从犯、初犯、退赃到位的,符合条件优先争取。
律师会算社会危险性。评分低的,批的概率明显高,值得早申请。
Q:保证金要交多少?
韩宝玉律师:保证金起点是一千元。具体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确定。
机关会看案件性质、情节轻重,还有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综合定一个数。
保证金要一次性交到指定账户。不是给办案人,是交国库性质的专门账户。
取保期间没违规的,结束后保证金退还。凭解除通知,去银行领回。
所以别信私下收保证金的说法。正规渠道,钱进专门账户,有单据。
家属要留好缴费凭证。退还时要用,丢了补办麻烦。
金额多少,律师会帮你判断是否合理。明显偏高的,可以提意见。
保证金不是罚款。是担保性质,守规就退,别当成额外负担。
经济困难的,可申请用保证人替代。二选一,不是必须交钱。
Q:保证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韩宝玉律师:保证人要跟案子无关。不能是同案人,也不能是利害关系人。
要有固定住处和收入。能保证监督,出了事能找到人、担起责。
要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当不了保证人。
一个保证人就行,不强制多人。但这个人要真心愿意、有能力监督。
保证人的义务,是监督被保证人守规。发现违规,要及时报告。
选保证人,别随便拉一个。要找靠谱、能负责的人。这一点很关键。
律师会帮你筛,身边谁适合当保证人。条件不够的,别硬凑。
保证人要签保证书。白纸黑字担责任,不能口头应付了事。
机关会审查保证人资格。通不过的,要另找,别耽误申请进度。
Q:取保候审最长多久?
韩宝玉律师: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这是法律规定的上限,不能再长。
十二个月从决定那天算起。期间案件继续办,不因为取保就停。
案件办结了,取保就结束。起诉、判了,或者撤销了,都算办结。
所以别以为取保就一直拖着。机关会在期限内推进案件。
期限快到还没结的,要么解除,要么变更措施。不会无限期挂着。
家属记牢十二个月。超期的,让律师提。这是硬杠杠,不能超。
期限是保护当事人的。用满了还没结果,就该依法解除。
十二个月不是必须用到头。案子早结,取保早解,不等人。
超期没解除的,律师可提异议。机关核实后,该解就解。
Q:被取保候审人有哪些义务?
韩宝玉律师:第一,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要出市的,先报告获批。
第二,传讯时要及时到案。电话、通知来了,按时去,别失联。
第三,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能威胁、利诱,影响别人说真话。
第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也不能串供。这是红线,碰了就严重。
还有,住址、单位、联系方式变了,要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这些义务,派出所会当面讲清楚。当事人记牢,照着做就行。
守规矩,是对自己负责。义务履行好,取保才稳,后面也好办。
出门要请假。去隔壁市办事,也得先报批,别抱侥幸心理。
换手机号要报备。失联一天,就可能被认定违规,风险很大。
Q:违反取保义务会怎样?
韩宝玉律师:轻的,被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写份检查,保证以后守规。
重的,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交了保证金的,钱可能拿不回来。
还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比如改成监视居住,或者直接逮捕。
所以别拿义务当耳旁风。一次违规,可能让人重新关进去。
保证人没尽到责任的,也可能被罚款。选保证人要慎重。
当事人要明白,取保是机会不是免责。守规,机会才保得住。
家属也要提醒。发现当事人可能违规,及时拉一把,别旁观。
违规被抓现行的,基本直接收监。前面争取全白费,很可惜。
保证金没了还能挣。人再关进去,时间成本最高,划不来。
Q:取保期间律师能做什么?
韩宝玉律师:第一,代为申请取保。写申请书,交材料,跟办案机关沟通理由。
第二,跟进审查进度。机关三日内要给答复。超期的,律师去催问。
第三,申请变更执行细节。比如扩大活动范围,解决就医、工作需求。
第四,继续做实体辩护。取保只是措施,案子还在办,辩护不能停。
第五,监督义务履行。提醒当事人守规,避免一着不慎变逮捕。
律师介入早,申请递得早,人出来的概率才高。这一步很值钱。
别等关久了才想取保。早一天委托,早一天争取。
取保成功只是第一步。后面案子的辩护,律师全程都在。
申请被驳回的,律师会问理由。针对性补材料,过几天再提。
取保期间别躺平。律师继续阅卷、提交意见,为后面铺路。
Q:家属在取保阶段能做什么?
韩宝玉律师:第一,尽快委托律师。律师去申请、去沟通,比家属自己跑高效。
第二,准备申请材料。身份证、关系证明,还有保证金或保证人。
第三,安抚当事人。取保期间要守规,别让其慌乱出错。
第四,保持通讯畅通。机关、律师找你,能第一时间联系上。
第五,配合律师工作。要什么材料给什么,别拖延、别隐瞒。
家属是后盾。后勤稳住,律师在前线发力,事情才顺。
别轻信所谓的关系门路。走正规程序,才是最稳的路。
经济账要算清。保证金、律师费,提前备好,别临时抓瞎。
情绪要稳住。当事人慌,家属更慌。你稳住了,他才稳。
Q:取保候审会被解除吗?
韩宝玉律师:会的。期限届满的,应当解除。十二个月到了,没办结就解除。
案件撤销的,比如不认为是犯罪,取保自然解除。人恢复自由。
判决生效的,取保结束。判缓刑或实刑,措施相应变更。
发现不该追责的,机关主动解除。这是依法纠错,很正常。
所以取保不是挂一辈子。有进有出,看案件怎么走。
解除要出决定书。通知当事人和家属,手续办齐。律师会盯着。
解除不代表案子全完。可能转其他措施,也可能继续办。听律师分析。
解除后保证金退还。凭通知去领,别忘带凭证和身份证。
解除不等于没事。案子可能另案处理,留意后续文书。
本文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整理。内容仅供初步了解,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北京百环律所深圳办案团队不承诺案件结果,不进行虚假宣传。每个案件情节不同,请携带材料面询律师,由专业人士结合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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